“一罚了之”的治理模式不仅难以根治问题,还可能激化社会矛盾。 解决这一难题需从执法理念革新、管理方式创新、监督机制完善三方面入手,构建兼顾效率与温度的现代治理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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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变执法理念,强化服务意识
罚款仅是手段而非目的,应避免将行政处罚异化为“创收工具”。通过柔性执法(如首次违规警告、信用修复机制)替代简单罚款,既能减少抵触情绪,又能引导公众自觉守法。例如,对流动摊贩可划定临时经营区,而非一味驱赶罚款。 -
创新管理方式,推动多元共治
引入数字化监管(如智能停车系统实时引导)和社区自治(如商户联盟自我监督),降低对罚款的路径依赖。针对违停问题,可增加停车位供给并动态调整收费,从源头减少违法动机。 -
完善监督机制,确保过罚相当
建立执法裁量权标准和公众反馈平台,防止“小过重罚”。例如,明确罚款阶梯标准,对轻微违法优先采用教育整改;同时公开执法数据,接受社会评议,避免权力滥用。
治理现代化要求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 唯有平衡“管”与“服”,才能实现社会效益与群众满意度的双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