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人转业后军龄通常可以计入司龄,具体依据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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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及相关政策,转业军官、军士和义务兵的军龄在安置过程中会被计算为连续工龄(即司龄)。《社会保险法》也规定,退役军人的军龄可合并计算社会保险缴费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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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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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龄与工龄合并计算:军龄从入伍时间起算,转业时连续计算至退役,与安置后的工作年限合并为司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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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处理:若因个人原因滞留部队,滞留期间不计入军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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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操作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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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单位应明确政策,通常默认军龄视同工龄,但需以劳动合同或公司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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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权益受损,可向人社局或劳动仲裁部门申请,以档案记录为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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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结 :军转干部的军龄在法律和实践中通常被纳入司龄计算,但需结合具体安置政策及单位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