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役军人事务厅是政府设立的专门负责退役军人相关事务的组成部门,其核心职能涵盖安置、服务、优待及政策落实等方面。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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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置与移交工作
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休退休干部、退役士兵及无军籍职工的移交安置,确保政策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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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管理与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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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就业创业指导,提供职业技能培训及就业推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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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导优待抚恤政策实施,维护退役军人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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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誉与纪念工作
负责退役军人荣誉奖励审核、烈士评定及纪念设施维护,开展纪念活动服务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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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法规与监督
贯彻中央及地方关于退役军人工作的方针政策,组织政策法规学习培训,强化工作监督与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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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特色工作
各地退役军人事务厅结合本地实际,开展拥军优属、军民共建等特色活动,如河北省举办军休服务管理专题培训,辽宁省探索“政校企”合作模式促进就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