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丢失后,需按以下流程办理注销:
一、补办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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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报声明作废 :在市级以上公开发行的报刊上刊登营业执照遗失声明,公告期通常为4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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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办流程 :携带身份证、报纸声明样本等材料,向原登记机关申请补领营业执照,缴纳工本费后领取新证。
二、税务注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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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税证明 :持身份证、补办后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材料,分别到国税、地税办理注销手续,获取税务注销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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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账户注销 :凭税务注销通知书到开户银行销户。
三、工商注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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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材料 :营业执照正副本(补办后)、注销申请表、税务注销证明、经营者身份证复印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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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流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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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写注销申请表并提交至工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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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地区需在线提交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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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公示(通常45天)后,领取注销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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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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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委托他人办理,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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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销前需结清社保、公积金等账户。
建议优先咨询当地工商局或专业机构,确保流程合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