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军人退伍优待证需准备身份证、户口本、退役军人身份证明(如退伍证)、电子证件照等核心材料,若委托他人代办还需书面委托书。 具体材料要求因申请人身份及特殊情况可能略有差异,建议提前核对当地最新规定以确保顺利办理。
- 基础身份证明:必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户口本原件,用于核实户籍信息及个人身份。若证件丢失或信息不一致,需补充派出所出具的身份证明。
- 退役军人身份证明:包括转业证、退伍证、复员证或军队离退休证等。若原始证件遗失,可提供加盖档案保管部门印章的入伍登记表、退役登记表复印件替代。
- 电子照片要求:近期1寸白底免冠彩色证件照电子版,规格为352像素×440像素,JPEG格式,分辨率300DPI,大小20K—50K。需着便装,头部居中且清晰无遮挡。
- 特殊情形补充材料:立功受奖者需携带证书原件;残疾军人需提交《残疾军人证》;“三属”人员(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遗属)需提供相关证明及亲属关系材料(如户口本、结婚证等)。
- 委托或代办材料:委托他人申请时,受托人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及委托人亲笔签名的书面委托书;监护人代办则需提供监护关系证明(如户口簿、出生医学证明等)。
办理前建议联系户籍地或常住地乡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确认是否需要补充其他材料或预约办理时间,避免因材料不全延误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