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5年最新政策,退役军人生活补助标准如下(按类别划分):
一、残疾军人抚恤金
按中央和省级最新规定执行,具体标准需参考《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及相关通知文件。
二、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定期抚恤金
同样依据中央和省级最新规定调整,具体金额以最新通知为准。
三、在乡复员军人生活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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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战时期:中央财政24183.4元/年,省级财政1968元/年,市县财政1476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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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放战争时期:中央财政18440元/年,省级财政1632元/年,市县财政1430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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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中国成立后:中央财政18260元/年,省级财政150元/年,市县财政1250元/年。
四、带病回乡退役军人生活补助
中央财政标准提高至9828元/年(原9450元+378元),地方财政按比例承担。
五、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
按各省政策执行,例如江苏省为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1.5倍。
说明 :以上标准可能因地区政策差异略有调整,建议咨询当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获取最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