填写事业编现任职务时,核心原则是“如实填写当前职务或职称”。在职人员填实际职务(如科长、科员),无职务但有职称者填职称(如高级经济师),两者均无则填“无”,应届毕业生参照职称或填“无”。
- 在职人员:直接填写单位认定的行政职务名称,例如“财务科科长”“人事专员”,需与人事档案一致。若职称高于职务(如拥有“高级工程师”但担任“科员”),可优先填写职称。
- 无职务人员:以职称替代职务栏,如“注册会计师”“主治医师”。职称需为官方评定或聘任,不可虚构。
- 应届毕业生:未入职者若无职称填“无”,考取职称(如“助理会计师”)则填写职称名称。
- 特殊情况:工勤人员填写“工勤岗”,临时岗位需注明“见习”“实习”等状态,避免模糊表述。
提示:职务信息直接影响资格审核与晋升,务必确保真实。若存在疑问,建议咨询单位人事部门核实后再填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