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与子女关系的名称需要根据法律定义和实际关系类型进行区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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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定义
父母与子女间的权利义务总和称为 亲子关系 ,是家庭法律关系的核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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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血亲 :基于出生事实形成,如婚生、非婚生子女与父母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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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制血亲 :通过收养建立,以收养法律文书为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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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统称谓
习惯上可称为 母子关系 或 父子关系 ,具体取决于子女性别。例如,子女为女性时填写"父女、母女",为男性时填写"父子、母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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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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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血亲关系 不可撤销 ,仅因死亡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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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制血亲关系可通过收养撤销或解除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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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不影响亲子关系的法律地位,但可能影响抚养权、探视权等具体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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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相关关系
若涉及第三代(如祖父母与孙子女),则属于 祖孙关系 ,与父母子女关系有本质区别。
法律上最准确的称谓为 亲子关系 ,而日常交流中常用 母子/父子关系 等简化表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