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选调生的最终考试成绩是按照 6:4的比例 确定的,其中笔试平均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 应届毕业生 :
- 总成绩 = ((行政职业能力测试成绩 + 申论成绩) ÷ 2) × 60% + 面试成绩 × 40%。
- 大学生村官 :
- 总成绩 = ((行政职业能力测试成绩 + 申论成绩 + 基层工作和服务群众理论与实践成绩) ÷ 3) × 60% + 面试成绩 × 40%。
如出现总成绩相同的情况,将依次按照行政职业能力测试、申论、基层工作和服务群众理论与实践单项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排名先后。
此外,笔试和面试的成绩如出现小数,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建议考生在备考过程中,重点复习行政职业能力测试、申论和基层工作与服务群众理论与实践等相关内容,以提高综合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