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大学不是教育部直属高校,而是由 教育部与黑龙江省人民政府 共同建设、省属综合性大学。以下是具体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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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学体制
黑龙江大学是 省属重点综合性大学 ,其前身是1941年成立的中国人民抗日军政大学第三分校俄文队。1958年经黑龙江省人民政府申请,学校划归黑龙江省管理,并逐步发展为综合性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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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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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人民政府 主管本科生的招生、财政拨款、人事任命等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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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 与省政府共同推动学校建设,将学校纳入国家“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等国家级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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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地位
学校是黑龙江省“双一流”建设A类高校,入选国家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等多项国家级项目,但整体仍属地方重点建设高校,未直接纳入教育部直属体系。
黑龙江大学在办学过程中得到了教育部的政策支持和资金倾斜,但并非教育部直属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