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平行志愿投档规则可总结如下:
一、基本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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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数优先,遵循志愿
对同一段尚未被录取的考生按 总成绩(高考原始分+政策性照顾分) 从高到低排序,优先投档分数高的考生,遵循考生填报志愿的顺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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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轮投档
采用"一次投档、分专业录取"机制,考生档案一旦投出即不再检索其他志愿,按顺序匹配计划余额专业。
二、志愿填报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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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专业类)+学校"单位
所有志愿均以"专业+学校"为基本单位,1个组合为1个志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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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段填报与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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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规批 :分三次填报,对应本科一段、二段、三段考生,每次最多填报96个志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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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类本科提前批 :分两次填报,先填报校考专业(限1校),再填报统考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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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类本科批 :统考专业实行平行志愿,校考专业不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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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录取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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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科成绩排序
考生按语文/数学总成绩、语文/数学单科最高分、外语单科成绩、等级考试选考科目单科最高分排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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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检索与投档
按志愿顺序检索考生档案,匹配到计划余额专业后投档,直至所有考生档案投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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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类型招生
需符合教育部专项计划、高水平艺术团等资格,按专项计划指标单独投档。
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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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愿优化策略
建议考生按"冲、稳、保"原则分梯度填报,提高录取成功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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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节点
各批次志愿有明确填报时间,超时未提交视为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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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管理
录取后高校将进行调档、审核等流程,考生需确保信息准确。
以上规则综合了近年政策调整,考生需以最新官方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