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5年2月最新发布的《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辽宁户籍政策主要调整如下:
一、优化户口迁移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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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等城市落户限制放宽
丹东、锦州、营口等9个中等城市有序放开落户限制,全面放开小城市和建制镇落户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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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大连户籍管理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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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积分落户制度,严格控制人口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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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造“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参加城镇社会保险”条件申请居住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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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群体落户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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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引进 :取得初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或专业技术职称人员可落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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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落户 :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但持有购房备案合同、发票等材料可落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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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属投靠 :18岁以下人员可随父母迁移或投靠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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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创新人口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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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集体户口制度
全面建立社区集体户口,完善人口信息管理系统,推进居住证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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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动人口服务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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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保流动人口子女在就学地参加中考、高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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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城中村居民市民化,落实基本公共服务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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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健全配套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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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障衔接
将进城落户农民全部纳入城镇社会保障体系,实现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的城乡统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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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保障与医疗协同
推进异地就医直接结算,优化居住证持有人在城镇的公共服务获取渠道。
四、其他重要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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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迁移流程简化 :跨市迁移实现“一地办结”,审批时限缩短至17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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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户口人员登记 :全面解决无户口人员问题,包括未办理出生证明、收养关系未登记等。
以上政策自2025年7月底前各地具体实施细则将陆续出台,沈阳、大连等城市已有配套政策先行实施。建议办理户籍相关业务前咨询当地公安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