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辽宁省新高考政策,选科规则如下:
一、基本模式
-
科目组成
高中阶段需完成3门必考科目(数学、语文、英语)+1门首选科目+2门再选科目,形成“3+1+2”组合。
-
学科分类
-
物理类 :适合想学习工科、医学专业或报考211/985高校的学生。
-
历史类 :适合倾向文科、艺术类专业或对历史、政治感兴趣的学生。
-
二、具体选科要求
-
首选科目
必须在物理和历史中选择1门,且不能同时选择。
-
再选科目
需从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中选择2门。
三、录取规则
-
分科录取
高校按物理和历史两类分别编制招生计划,考生只能选择其中一类参加录取,无法同时被两类高校录取。
-
成绩计算
-
必考科目和首选科目按原始分计入总成绩;
-
再选科目按等级赋分后计入总成绩(100分按30分转换)。
-
四、选科建议
-
兴趣与优势导向
建议结合个人兴趣、学科优势及未来职业规划选择科目。例如:
-
物理+化学/生物(适合理工科方向);
-
历史+政治/地理(适合文科或艺术方向)。
-
-
高校专业匹配
部分高校对首选科目有明确要求(如警校需政治),需提前查询目标院校招生简章。
五、选科组合示例
物理类组合 | 历史类组合 |
---|---|
物理+化学+生物学 | 历史+思想政治+地理 |
物理+化学+思想政治 | 历史+地理+生物学 |
以上信息综合了辽宁省教育考试院政策及高校招生趋势,考生可根据实际情况制定选科策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