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英语听力是否计入总成绩,需根据考生所在省份的教育考试院具体规定判断,主要分为以下两种情况:
一、计入总成绩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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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大部分地区 (如北京、上海、广东等)
听力成绩直接计入高考英语总成绩,占英语科目的30%分值(满分30分)。
采用计算机机考模式,考试时长约20分钟,题型包括选择题和听力记录关键信息两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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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自主命题地区
若考生使用本地命制的试卷,听力成绩同样计入总成绩,但部分省份可能将听力成绩按比例计入(如10%)。
二、不计入总成绩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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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数省份改革试点
河南、河北、山西、江西、黑龙江等省份目前实行“3+3”模式,英语科目不再分笔试和听力,听力成绩不计入总成绩,仅作为高校录取的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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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类型招生
如重庆等地区,英语听力不计入总成绩,但可能作为高校专项计划等的参考依据。
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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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绩计算规则
若听力计入总成绩,原始分数按比例换算为等级分(如5、4、3、2分);若不计入,听力成绩按比例计入外语总分的150/120换算后取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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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读生政策
多次参加高考的考生可取两次听力测试中的较好成绩计入总成绩。
建议考生以所在省份教育考试院发布的《高考科目说明》为准,并结合自身情况制定备考策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