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5日至6月15日
黑龙江省森林草原防火期根据季节调整,具体划分如下:
一、春季森林草原防火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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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范围
2025年春季防火期为 3月15日至6月15日 ,其中高火险期为 4月20日至5月2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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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说明
- 北部林区(大小兴安岭林区)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防火期,可能规定夏季防火期。
二、秋季森林草原防火期
- 时间范围 :9月15日至11月15日 ,其中高火险期为 10月1日至31日 **。
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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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权限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可根据实际火险情况调整防火期,但需报省级政府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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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火险期特点
以上信息综合了近年防火令及政府公告,建议公众关注当地最新通知,遵守防火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