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录取规则因院校类型和招生政策不同存在差异,主要分为以下四类:
一、综合分录取(主流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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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方式
以文化课成绩和专业成绩按比例计算综合分,常见比例为50%+50%(如:文化成绩÷750×50%+专业成绩×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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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序规则
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若分数相同,则依次比较专业成绩、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
二、专业课优先录取
部分院校(如师范类综合大学)仅以专业统考成绩为依据,文化课成绩达标即可,专业成绩排名靠前者优先录取。
三、文化课分数线要求
考生需达到生源省份艺术类本科第一批次控制线或特殊类型招生资格线,且专业成绩需通过统考或校考。
四、特殊类型招生
部分院校对省级统考合格证、校考成绩等给予额外加分或优先录取,例如中国传媒大学南广学院对统考成绩排名前3者文化课达标者直接录取。
五、志愿与调剂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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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行志愿 :按投档成绩或综合分从高到低录取,分科成绩相同则比较其他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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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序志愿 :按综合分录取,专业成绩相同则按文化课成绩排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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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调剂 :仅录取填报本专业志愿考生,不接受调剂。
注意 :具体规则以目标院校招生简章及省级招考政策为准,建议考生关注各校最新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