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去世后,家属可申领的补助主要包括丧葬补助金、抚恤金、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余额继承等,具体金额与参保类型、地域政策直接相关。 例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遗属可领取1260元丧葬补助金,企业职工则按上年度城镇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24倍计算抚恤金。部分地区还提供惠民殡葬补贴、节地生态安葬奖励等专项补助。
-
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60岁以上参保人死亡后,遗属可申领丧葬补助金(如高台县标准为1260元),同时清退个人账户余额。未满60岁参保人死亡仅退个人账户余额。
- 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在职或退休人员非因工死亡,遗属可领取丧葬补助金(2个月上年度城镇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和抚恤金(缴费年限决定发放月数,最高24个月)。退休人员抚恤金最低为9个月。
-
工伤保险待遇
因工死亡人员近亲属可领取丧葬补助金(6个月统筹地区职工月平均工资)、供养亲属抚恤金(配偶每月40%工资)及一次性工亡补助金(20倍上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
专项补贴政策
- 惠民殡葬补助:部分城市对火化费用分项限额补贴,如西安最高补助遗体接运300元、火化360元。
- 节地生态安葬奖励:选择树葬、海葬等可获2000-5000元奖励,需在安葬后60日内申请。
- 困难群众救助:低保对象等六类群体可申领2000元殡葬服务救助,失独家庭火化补贴1000元。
-
失业保险待遇
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的人员,遗属可一次性领取丧葬补助金、抚恤金及未发放的失业保险金。
提示:补助申领需在死亡后3-6个月内提交材料(如死亡证明、户籍注销证明、社保卡等),且不同补助可能存在互斥。建议优先咨询当地社保部门或街道办,确保权益完整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