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位证已经拿到还会收回吗?答案是可能的,主要在学术不端、非法获取入学资格及其他严重违法行为等情形下会被撤销。
如果学位申请人在学位授予单位学习期间以及学位申请、同行评阅、答辩过程中存在学术不端、作伪造假等行为,学位评定委员会可能会作出不授予其学位的决定;已经获得学位者,在获得该学位过程中,若学位论文或者实践成果存在严重剽窃、伪造、抄袭、数据造假等学术不端行为且质量不符合标准,以冒名顶替、徇私舞弊等非法手段取得入学资格或者毕业证书,在学习期间存在不应当授予学位的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经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决定,由学位授予单位撤销学位,收回或者宣布学位证书无效。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法》中规定的“攻读期间存在依法不应当授予学位的其他严重违法行为”,如在校期间参与组织犯罪活动、严重扰乱校园安全稳定等,也会面临学位被撤销的风险。
需要注意的是,因学术不端等问题导致学位被取消,通常不影响已获得的硕士学位,但如果是在攻读硕士学位阶段存在严重违规行为,可能会影响硕士学位。学生在学位申请过程中,如因不符合学位申请条件未通过学习中心审核,可以办理延期毕业,补考相关课程、参加学位语言考试或重新参加论文答辩,符合要求后再次申请学位;学位评定委员会决定不授予学位的学生,不能再次申请学位;在毕业之日起两年内,毕业时已达学位授予条件但未提出学位申请的,或毕业时除学位语言成绩外已符合其他学位授予条件,在毕业后参加学位语言考试且成绩通过的,可申请学士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