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专业级差
根据四川警察学院的招生规则,关于专业级差的情况如下:
一、公安类专业(本科提前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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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设专业级差
公安类专业(治安学、侦查学、禁毒学、公安管理学、刑事科学技术、交通管理工程、网络安全与执法、安全防范工程、食品药品环境犯罪侦查技术)在录取时 不设专业级差 ,完全按照考生投档分数从高到低排序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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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调剂规则
若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无法满足,且服从专业调配,则按调剂规则办理;若不服从,则作退档处理。调剂时优先考虑成绩相近的专业。
二、法学专业(本科第二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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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设专业级差
法学专业作为普通本科专业,在本科第二批招生时 不设专业级差 ,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录取。
三、其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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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取原则
整体录取遵循“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即先录取分数高的考生,再考虑专业志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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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取批次差异
公安类专业与法学专业分属不同招生批次(公安类提前批、法学本科第二批),但均不设专业级差。
四川警察学院在公安类专业和法学专业均不设专业级差,考生可根据分数和志愿顺序选择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