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司法警官学院毕业生 不包分配 ,但可通过定向招录、公务员考试或自主择业等方式就业。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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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包分配政策
学院不直接为毕业生分配工作,毕业生需通过考试或自主求职获得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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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向招录(司法行政系)
司法行政系学生可享受定向招录政策,但仅约30%通过山东省考进入司法系统,其余需自主竞争或考其他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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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考试渠道
毕业生均可参加公安机关招录考试(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毕业生专项招录),或其他机关、企事业单位的考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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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支持措施
学院提供就业指导、职业规划、招聘信息等资源,帮助毕业生提升竞争力。
总结 :毕业生需通过自身努力获取岗位,定向招录仅限司法行政系且比例有限,建议提前规划职业路径并关注招录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