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党政审材料中,村里盖章需根据政审对象及亲属情况确定,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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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审对象本人
- 由所在村党支部或总支出具并盖章,同时需上级乡镇党委(街道党工委)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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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工作单位的亲属
- 若政审对象或直系亲属无工作单位,需由户籍地社区或村委会出具证明材料,由社区/村委会盖章,并由街道/乡镇党委签署“情况属实”意见后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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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政审材料
- 父母无单位时,需父母户籍地社区出具证明,由社区盖章并报街道/乡镇党委签署意见后盖章。
注意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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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委会公章通常用于行政事务,而政审材料需加盖村党支部公章(或上级党委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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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涉及户籍地派出所证明(如无犯罪记录),需额外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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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提前咨询当地党组织确认具体要求,避免因盖章问题影响政审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