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审结论意见的核心是客观、全面、规范地反映被审查人的政治素质与综合表现,需包含基本信息、政治立场、现实表现、审查结论四大要素,并确保事实准确、表述严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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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确基本结构与内容
政审意见需以标题(如“关于XXX同志的政审意见”)开篇,随后列明被审查人姓名、性别、学历等基本信息。主体部分应涵盖:- 政治表现:是否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关键时期(如重大政治事件)的态度与行为;
- 道德品质:诚信度、社会责任感等,结合具体事例说明;
- 工作能力:专业水平、团队协作等,引用实际业绩;
- 审查结论:如“政治历史清白,符合录用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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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重事实依据与语言规范
避免主观评价,多用数据或案例支撑结论(如“近三年考核优秀2次”)。审查中发现的疑点需注明来源(本人交代或组织查证),未定论问题应如实标注。语言需简练,避免模糊表述(如“表现良好”应细化)。 -
遵循组织程序与格式要求
基层党支部或政审单位负责出具意见,需加盖公章并注明日期。若涉及入党或公职录用,结论需与《政治审查综合报告》等文件衔接,引用**或单位规定增强权威性。
提示:政审意见直接影响个人发展,撰写时应严格核对信息,必要时征求纪检部门意见,确保合规性。定期存档原始材料以备复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