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组织关系已转出但未接收时,需根据团员实际情况采取相应措施,具体如下:
一、处理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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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留原团组织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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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智慧团建”系统申请转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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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已建立团组织 :由原就读学校或工作单位团组织通过“智慧团建”系统申请转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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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未建立团组织 :转接至工作单位所在地乡镇街道“学社衔接临时团支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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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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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满28周岁且无职务 :需办理离团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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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落实就业去向 :可转接至户籍地、生源地或父母居住地乡镇街道临时团支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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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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避免团籍状态异常 :未及时转接可能导致团籍管理不规范,影响权益享受和团费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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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时沟通协调 :联系接收单位确认转接进度,或向原团组织反馈情况。
通过以上措施,可确保团组织关系转接的规范性和连续性,同时保障团员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