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年
二级建造师考试周期为 2年 ,具体规则如下:
一、基本周期与合格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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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全科考生
需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两门统考科目)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一科专业科目)三门科目,即可取得资格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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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考/增项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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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考科目需在报考当年通过,成绩不保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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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项考生同样需在报考当年通过全部增项科目,第二年需重新考取原三门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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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成绩有效期与滚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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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期 :考全科考生2年,免考/增项考生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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滚动管理 :连续两年通过三门科目即可合格,若连续两年未通过,则第三年需重新考取全部科目。
三、考试安排
- 考试形式 :通常为1天考3科,按专业分批次进行。
四、特殊情况说明
- 若考生在第一个考试年度未通过全部科目,第二年需重新考取全部三门科目,第三年可继续报考,但需以第二年合格成绩为准。
以上规则适用于全国统一考试,部分地区可能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建议以官方最新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