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工程学院奖学金评定条件根据奖学金类型不同有所区分,主要分为国家资助、地方政府资助和校内奖励三类,具体条件如下:
一、国家奖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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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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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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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的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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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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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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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无不及格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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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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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绩排名与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排名均位于前10%(含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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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有一项未进入前10%,但达到前30%(含30%),需提交详细证明材料(如社会实践、创新发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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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国家励志奖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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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条件
- 符合国家奖学金基本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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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业要求
- 学习成绩优异,但未明确提及排名要求。
三、地方政府资助(如吉林省政府奖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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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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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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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的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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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守宪法和法律,无违纪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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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俭朴,积极进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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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成绩优秀,无不及格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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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要求
- 需通过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分配的名额评选。
四、校内奖励(如南方测绘奖助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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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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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爱祖国,拥护党的领导,遵守校纪校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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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德品质良好,尊敬师长,团结同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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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体育锻炼,身心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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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业与综合素质要求
- 大一学年综合成绩排名前30%(含30%),且德育成绩≥90、体育成绩≥90、智育成绩≥80(无补考)。
五、其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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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流程 :通常需经学院初审、公示、校方评审等环节,具体以学校最新通知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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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额限制 :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等均按名额分配,与社会实践、竞赛获奖等挂钩。
以上信息综合了学校官方文件及近年评选标准,建议申请时以学校最新发布的《奖学金评定办法》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