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医师定期考核的21条规则可能涉及考核的程序、内容、机构管理等方面。根据提供的信息,以下是一些可能的规则:
- 考核程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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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师定期考核程序分为一般程序和简易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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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内容包括工作业绩和职业道德评定、业务水平测评(含公共知识测试)。
- 简易程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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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特定条件的医师定期考核可以执行简易程序,其业务水平测评形式为本人书写述职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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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易程序的条件可能包括具有5年以上执业经历、考核周期内有良好行为记录等。
- 业务水平测评免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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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特定条件的医师在考核周期内按规定通过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或通过晋升上一级专业技术职务考试,可申请业务水平测评免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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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考申请通过可视为业务水平测评合格,考核时仅考核工作业绩和职业道德。
- 良好行为记录认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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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机构要严格进行良好行为记录认定,认定为良好行为记录的表彰或奖励原则上应当为设区的市级以上相关部门作出的表彰或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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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定为良好行为记录的科技成果应当为获得设区的市级以上科技进步奖或与业务工作相关发明专利的科技成果。
- 考核机构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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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考办根据当地情况和定考工作需要,确定符合条件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或行业、学术组织作为考核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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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机构负责医师定期考核的组织、实施和考核结果评定,并向委托其承担考核任务的卫生行政部门报告考核工作情况及医师考核结果。
- 考核结果应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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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师的考核结果纳入所在科室的年终绩效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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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结果可能影响医师的执业注册、职称晋升等。
请注意,以上信息是基于提供的内容整理的,具体的21条规则可能需要查阅《四川省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法》或相关官方文件以获取详细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