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不能独立开设私人诊所 。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及相关规定,个人开办诊所需要满足以下条件:具备执业医师资格证,并且在医疗、预防和保健机构行医满5年。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虽然可以在乡镇卫生院或村卫生室独立执业,但并不能作为法人独立开诊所。
此外,即使乡村全科医师满五年后加注全科医师专业范围,也需要符合其他条件,例如注册1个执业地点或根据需要多点注册执业,并且鼓励组建全科医生团队为居民提供服务。
因此,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要开设诊所,需要先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并在医疗、预防和保健机构行医满5年。同时,可能需要满足其他相关规定,例如注册多个执业地点或组建全科医生团队等。建议咨询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或相关机构,获取更详细的信息和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