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证/离婚证日期
关于婚姻变动日期的填写,需根据具体婚姻状态变化情况填写,具体规则如下:
一、未婚到已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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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写内容 :婚姻变动日期填写男女双方办理结婚登记的日期(即领取结婚证的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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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规定,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
二、已婚到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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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写内容 :需同时填写离婚日期和离婚方式(协议离婚/诉讼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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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若离婚后未办理复婚登记,婚姻关系终止;若办理了复婚登记,则需填写复婚日期。
三、已婚到丧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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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写内容 :婚姻状态填“已婚转丧偶”,需注明配偶死亡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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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 :丧偶包括配偶自然死亡或宣告死亡。
四、丧偶到已婚
- 填写内容 :婚姻状态填“丧偶转已婚”,需注明配偶死亡日期。
五、特殊情况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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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离婚与诉讼离婚 :若离婚后复婚,需在婚姻变动中体现两次婚姻关系,分别填写离婚证日期和复婚证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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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次婚姻变动 :如离婚后重新组建家庭,需按实际婚姻登记日期分段填写。
六、填写规范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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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婚姻 :直接填写结婚证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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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状态未变 :如未婚则填“未婚”,已婚则填“已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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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变更 :若婚姻登记信息有变更(如配偶姓名、身份证号),需同时更新。
七、法律依据补充
- 无效婚姻情形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重婚、亲属关系、未达法定婚龄等情形会导致婚姻无效。
建议填写时仔细核对婚姻证件信息,确保与当前婚姻状态一致,避免因信息错误引发法律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