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资格证考试科目顺序如下:
一、考试科目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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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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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目一:《综合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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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目二:《保教知识与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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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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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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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目一:《综合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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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目二:《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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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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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学/中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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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目一:《综合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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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目二:《教育知识与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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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目三:《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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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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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考试顺序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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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安排 :所有科目均分笔试和面试两阶段,笔试科目按《综合素质》《教育知识与能力》(或《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的顺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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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活报考 :允许考生在两年内通过所有科目,可分阶段报考(如先考科目一,次年考科目二、科目三)。
三、备考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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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目一(综合素质) :重点记忆职业理念、教育法律法规等模块,建议结合真题练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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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目二(教育知识与能力/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需系统学习教学设计、评价等能力,可通过听课、做题强化。
以上信息综合自教育部考试中心及权威教育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