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5年河北最新政策,烟花爆竹相关罚款规定如下:
一、一般违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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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违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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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获许可燃放、运输、储存烟花爆竹的,处500元以上1000元罚款;构成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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携带烟花爆竹搭乘公共交通工具或夹带邮寄的,没收物品并罚款200-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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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违规
- 未获许可生产、经营或运输烟花爆竹的,处1000-5000元罚款;构成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拘留。
二、重点时段严控
- 春节等高峰时段 :邢台市清河县、威县、临城县等地在春节前后(如大年初一)加强管控,收缴超3000箱烟花爆竹,行政拘留人数达数十人,处罚力度显著加大。
三、法律依据
- 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执行,对非法行为采取“零容忍”态度,违规者将面临罚款、拘留甚至刑事责任。
四、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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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范围内禁止非法生产、销售、储存、运输烟花爆竹,违规者将没收物品并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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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县(如邯郸)全年禁止燃放,违反者将受处罚。
以上信息综合自河北多地公安、应急管理部门通报及权威媒体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