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资格证书是由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和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联合颁发的。根据《人事部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印发〈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环评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核认定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04〕13号)文件精神,自2005年起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实施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资格考试。
具体来说,环评工程师的资格证书由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统一印制 ,并由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和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共同用印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在全国范围内有效。考试合格者,由各省市认定机构颁发,并且需要在三年之内到环保部进行登记,否则证书将失效。
因此,想要获得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资格证书,必须通过国家统一考试,并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和国家环境保护总局联合颁发。同时,获得证书后还需按照规定进行登记,以保持证书的合法性和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