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挂靠是 违法 的行为。依据我国《建筑法》的规定,工程监理单位不得转让工程监理业务,因此,工程监理挂靠行为违反了法律规定。此外,根据《行政处罚法》第三条,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应当给予行政处罚,且该行为没有法定依据或不遵守法定程序,行政处罚无效。
具体来说,监理挂靠行为可能涉及以下违法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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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工程监理业务 :工程监理单位不得转让工程监理业务,挂靠行为通常涉及将监理业务转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的个人或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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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用或出租资格证书 :注册监理工程师或其他专业技术人员不得涂改、倒卖、出租、出借或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注册证书或执业印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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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实际参与监理工作 :挂靠的监理工程师通常在施工现场没有实际工作,只是打着监理工程师的旗号从中获取利益。
综上所述,监理挂靠行为违反了《建筑法》和《行政处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属于违法行为,将面临行政处罚和法律追究。建议相关单位和个人遵守法律法规,避免从事监理挂靠等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