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代缴或补贴
关于低保户养老保险的政府支持政策,综合相关信息整理如下:
一、政府代缴养老保险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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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新农保/城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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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缴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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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低保对象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政府可代缴全部或部分最低缴费标准。例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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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当地最低缴费标准的50%代缴(如北京、广西等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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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特困人员(如重度残疾人、低保对象)按100%代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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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建档立卡未标注脱贫的贫困人口保留现行最低缴费档次。 - 缴费档次选择 :低保对象可选择100元缴费档次,政府代缴50元,个人账户入账130元;若选择更高档次,需先自行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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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已随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合并)
- 个人缴费、集体补助和政府补贴相结合,具体减免政策因地区而异,需咨询当地社保局。
二、其他相关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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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其他社会保障的衔接 :
北京市等城市将社会救助与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险制度衔接,例如为无劳动能力的低保家庭先支持其参保医疗保险,再给予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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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群体保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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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度残疾人、特困人员等按100%代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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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病、因残致贫的贫困人口在认定低保时,可适当降低缴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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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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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政策因地区存在差异,建议参保前咨询当地社保局或民政部门,了解当地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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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城市(如北京)对低保对象和非重度残疾人按最低缴费标准的50%代缴,需符合户籍等条件。
以上政策体现了国家通过社会保障体系对贫困群体的兜底保障,低保户可通过参保获得基本养老保障,同时政府通过补贴等方式减轻其缴费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