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第四中学录取标准主要依据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等级、综合素质评价等级及招生计划类型,具体如下:
一、录取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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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业水平考试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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涵盖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历史、生物、道德与法治、地理、生物实验操作技能、信息技术、劳动教育、美育等科目,需达到相应等级(如A/B/C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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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考生(如自然科学类、科技创新类)可提高相关科目等级后参与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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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素质评价
- 包括学科竞赛成绩、英语水平(CET4/CET6)、体育特长等,需达到B/C等级及以上。
二、录取类别及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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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标生
- 由各初中学校分配,需满足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生物、实验操作五科中最低等级提高一个等级后达到普通生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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剩余普通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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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合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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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数英组合:1A2B+及以上或1B+2B及以上(综合素质+体育达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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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化生历组合:2B2C及以上(综合素质+体育达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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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合间置换后需满足:语数英3C+及以上(综合素质+体育达标),物化生历3C1D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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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才能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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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科学类/科技创新类 :语数英等值互换后3C+及以上,综合素质C等级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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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体类 :需取得合格证,先按普通生录取,再按艺体标准录取(如音乐类3C+及以上,体育类1A1B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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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录取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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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序原则 :指标生→剩余普通生→特殊才能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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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绩排序 :各组合等级相同则按数学、英语、语文、物理、化学、生物、历史、地理、综合素质、道德与法治、地理学科顺序录取。
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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缺考处理 :有一科及以上缺考者不具备录取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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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数线参考 :2022年理科综合400分,文科综合390分(单科最低分分别为130/120分),但具体分数需以当年录取情况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