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位一体录取顺序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若成绩相同则依次按综合素质测试成绩、高考成绩、学业水平测试成绩等排序,同时还会考虑志愿填报情况和专业调剂等因素,最终确定录取名单。
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是一种将高中学业水平测试、综合素质评价和高考成绩三者按一定比例折算成综合成绩,以此作为录取依据的招生模式。综合成绩的计算方式一般是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满分 100 分)×20% + 我校综合素质测试成绩(满分 100 分)×20% + 高考成绩×60%÷7.5(不同学校可能略有差异),或者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折算成满分 750 分)×20% + 综合测试成绩(折算成满分 750 分)×20% + 高考总分(满分 750 分)×60%等。计算方式虽有所不同,但都是这三项成绩的综合考量。
在成绩相同的情况下,各高校的排序规则有所差异。一般来说会依次按综合素质测试成绩、高考成绩、学业水平测试成绩排序,但也有高校在此基础上进一步细化,如再按高考语文与数学总分、高考语文成绩、高考数学成绩、高考外语成绩的顺序排序。
录取时,学校通常会按总的招生计划数 1:1 划定校内投档基准线,按“分数优先,平行志愿”的原则择优录取,专业间一般不设级差分。当考生综合成绩无法满足其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剂,且符合未录满专业的选考科目范围要求,学校会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将其调剂到招生计划未满专业;若招生计划仍不足,则从投档基准线下考生中,按同样原则择优录取至满额。
志愿填报人数也会对录取产生影响。当填报志愿人数不足学校三位一体招生总计划的 110%时(小数点进位),录取总人数会控制在填报志愿人数的 85%以内(小数点舍去);未完成计划转入普通类统招。而考生当年高考成绩须不低于普通类第一段分段线,但也有学校要求高考总分不低于浙江省普通类第一段分数线上 30 分。高中阶段具备相关选修课程学分或相关选修课程成绩优良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通过“三位一体”招生录取的学生,有的学校规定学业成绩在同专业同年级学生中排名前 10%的,在符合转入专业选考科目要求的情况下可以申请转专业;还有的学校对学费、住宿费与高考统招录取的学生一视同仁,且同样享有校内政策。新生入学后,学校还会在三个月内进行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正式学籍。
三位一体录取规则综合考量学生多方面成绩与条件,涉及成绩计算、排序、志愿填报及调剂、招生录取人数控制以及入学后的相关管理政策等多方面内容,考生需全面了解,做好充分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