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三年一次
湖南二级建造师继续教育的周期及要求如下:
一、继续教育周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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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三年一次
根据住建部规定,二级建造师需每三年完成一次继续教育,且需在注册有效期结束前3个月内报名。
二、学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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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学时
每个注册有效期内需完成不少于120学时的继续教育,其中必修课60学时,选修课60学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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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专业要求
若注册期间增加新专业,需额外完成60学时(含30必修+30选修)。
三、合格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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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要求 :需通过省级统一考试,成绩合格后方可申请延续注册、逾期初始注册或重新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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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要求 :完成规定学时并考试合格后,将获得《继续教育合格证书》。
四、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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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 :建议在注册到期前3个月完成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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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形式 :可通过省级继续教育网络平台(如湖南233网校)自主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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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分管理 :学时需在有效期内完成,可灵活安排学习进度。
以上信息综合了住建部规定及湖南省具体要求,确保符合最新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