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至±0.2%
国家关于称重计量的允许误差标准根据测量对象和行业要求有所不同,主要分为以下几类:
一、食品类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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粮食、蔬菜、水果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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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公斤价值≤6元,1公斤以下允许±20克误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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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公斤允许±40克误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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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公斤允许±80克误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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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公斤以上至25公斤允许±100克误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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肉、蛋、禽、海产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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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公斤价值≤30元,2.5公斤以下允许±5克误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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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10公斤允许±10克误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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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5公斤允许±15克误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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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菜、山珍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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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公斤允许±4克误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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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公斤以上至6公斤允许±6克误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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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公斤价值>100元按0.5公斤计,允许±1克误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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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其他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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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售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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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克以下允许±0.05克误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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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0kg允许±0.1%误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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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kg以上允许±0.2%误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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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大型设备
- 误差范围根据称重量程调整,例如100吨地磅允许±20kg误差,500吨地磅允许±40kg误差。
三、法律法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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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 :国家实行法定计量单位制度,强制推行国家计量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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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售商品称重计量监督管理办法》 :要求零售商品称量误差不得超过商品负偏差,结算重量与实际重量差值需符合附表规定。
四、特殊行业要求
- 制药、化妆品 :通常要求误差<0.05%,需采用高精度地磅。
五、地磅等计量设备的误差标准
- 电子秤 :5g以下±0.05g,5-30kg±0.1%,30kg以上±0.2%。
以上标准综合了国家标准、行业规范及部分国际标准,实际应用中需结合具体场景选择合适精度设备,并定期进行校准维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