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章损坏后更换新公章的流程主要包括申请备案、登报声明、刻制新章和备案更新四个关键步骤,需由单位法人或负责人携带相关材料到公安机关办理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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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备案
单位需准备营业执照副本、法人身份证、公章损坏证明(如残章或书面说明)等材料,向原备案公安机关提交更换申请,填写《印章备案登记表》。 -
登报声明
在公安机关指定的报纸上刊登原公章作废声明,声明需包含单位名称、公章编号及作废原因,保留报纸原件作为后续流程凭证。 -
刻制新章
持公安机关出具的《刻章许可证》到指定刻章点刻制新公章,新章需与原章规格一致,刻制完成后获取刻章回执。 -
备案更新
将新公章印模、刻章回执及登报声明提交公安机关备案,完成系统信息更新,同时通知银行、税务等关联单位同步变更备案信息。
提示:各地流程可能略有差异,建议提前咨询当地公安机关,避免遗漏材料延误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