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师范大学的综合分计算方法涉及多个方面,包括学习成绩、能力素质考核和思想品德考核。具体计算方法和标准可能会因专业和省份的不同而有所差异。以下是对吉林师范大学综合分计算的详细说明。
综合分计算公式
基本公式
吉林师范大学的综合分计算公式为:M = A × 70% + B × 20% + C × 10%,其中M为综合测评总分,A为学习成绩分,B为能力素质考核分,C为思想品德考核分。
学习成绩分
学习成绩分是每学期学生所学全部课程的累计平均学习成绩分,满分为70分。累计平均绩点按照每学期所修读的全部课程进行绩点求和平均计算,满分为5分。
具体计算公式为:学习成绩分 = 累计平均绩点 × 14。
能力素质考核分
能力素质考核分是根据学生在校期间参与第二课堂活动情况及获奖情况所给予的分值,满分为20分。参加科技活动及学生职业技能方面比赛取得名次的,酌情加分;参加体育比赛及文艺汇演等活动取得名次的,酌情加分;在公开出版的报刊、杂志上发表文章及论文的,加分;积极参加各类比赛或活动,表现突出的,酌情加分。
思想品德考核分
思想品德考核满分为10分,其中定量测评和定性评估各5分。定量测评由辅导员根据学生在思想品德考核的五大方面表现给学生打分;定性评估根据考核内容的基本达标情况给予基础分值。
各专业综合分计算方法
美术类专业
吉林省美术类专业的综合分计算公式为:综合分 = 文化总分(含照顾分)×0.6 + 美术统考总分。
艺术类专业
艺术类专业(如音乐学、音乐表演、广播电视编导等)的综合分计算公式为:综合分 = 高考文化总成绩(含政策性照顾分)×60% + 专业成绩×100%。
注意事项
投档比例
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
专业录取
普通类专业根据考生投档分数(含政策性照顾分),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
加试要求
报考体育教育、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专业的考生须参加生源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组织的体育类专业考试且成绩合格;其他艺术类专业考生须参加生源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组织的对应艺术科类的统考且成绩合格。
吉林师范大学的综合分计算综合考虑了学习成绩、能力素质考核和思想品德考核三个方面。具体计算方法和标准可能会因专业和省份的不同而有所差异。考生应根据自身情况,了解所在省份和专业的具体计算方式,以便更好地进行志愿填报和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