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查课制度细则内容主要包括查课人员、时间、内容、记录与反馈等方面,具体如下:
一、查课人员与分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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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课人员 :由校长、副校长、教导处/教务处、学科组长及相关教师组成,部分学校可邀请年级主任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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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工安排 :不同学校或年级可能制定具体分工表,例如周一至周五由不同人员负责查课。
二、查课时间与频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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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安排 :通常每天上下午各查课1次,部分学校可能增加至2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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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期要求 :每学期至少进行2次全面查课,新教师或需重点关注的教师可增加次数。
三、查课内容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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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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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是否按课表上课、不擅自调课、不迟到早退、不脱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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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察教态是否端正、是否使用普通话教学、是否在课堂上做与教学无关的事(如抽烟、接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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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堂纪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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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是否按时到课、遵守课堂秩序、积极参与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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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是否有效管理课堂,及时制止违纪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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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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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教学目标是否明确、教学方法是否得当、教学资源是否准备充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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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学生参与度、课堂氛围及学习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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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查课记录与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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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录要求 :查课人员需填写《查课记录表》,内容包括课程名称、教师姓名、日期、问题描述及结果,记录需具体、客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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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馈机制 :发现的问题及时与教师沟通,要求整改;普遍性问题在全校教师会议上通报。
五、监督与改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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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机制 :查课结果纳入学校量化评价体系,作为教师绩效考核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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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续改进 :定期总结查课中发现的问题,形成书面报告并反馈给教师,推动教学改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