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毕业,艺考合格
北京电影学院(北电)表演系的招生标准综合了文化成绩、专业成绩和综合素质要求,具体如下:
一、基本报考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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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要求
需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中的报名条件,并取得高考报名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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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统考成绩
若报考省级统考已涵盖的专业,需取得合格成绩。
二、专业成绩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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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成绩
按所在省本科一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与文化考试总分的比值排序,择优录取(具体分数因省份而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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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考试占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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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兴表演、台词功底等专业考核占比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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镜头表现力测试(极端拍摄环境表演)为新增考核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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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专业要求
- 音乐类考生需通过声乐考试(音准、节奏等),可准备自选歌曲。
三、身体条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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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力与听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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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目视力均需在5.0以上(矫正后),或佩戴隐形眼镜矫正至4.8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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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力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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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高要求
- 男生不低于1.70米,女生不低于1.60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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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要求
- 无肢体畸形、体表疤痕、纹身、胎记及皮肤病。
四、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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妆发与装备
专业考试时禁止化妆、穿着增高鞋或使用增高垫,需自备形体练功服、平跟软底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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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取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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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演专业单独划线录取,优先考虑专业成绩排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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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专业按文化成绩比例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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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信息综合了北电近年招生简章及官方口径,具体以当年最新招生简章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