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籍名字与户口本不一致的修改流程需分阶段进行,具体如下:
一、修改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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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更名户口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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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准备 :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变更申请书(14岁以下可免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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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地点 :户籍地派出所户籍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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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流程 :提交申请后,经派出所审批、教育部门审核,最终更新户籍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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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审核学籍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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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材料 :户口簿、身份证、学校开具的变更证明信(如收养关系需收养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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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流程 :班主任/教务处审核材料,通过学籍管理系统发起更正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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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处理 :若学校无法直接更正,可向户籍地派出所申请核对后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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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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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龄限制 :14岁以下可自行申请更名,18岁以上需父母或监护人陪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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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变更 :若需更新身份证号,需额外提供《公民身份证号码更正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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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区域迁移 :转学后需同步办理学籍迁移手续
三、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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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第五条:学籍号以身份证号为基础生成,需同步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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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七条:变更姓名需向户籍地申报,学校需提供证明材料
建议优先通过学校和户籍地派出所协同办理,确保信息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