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名市2025年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城镇865元/人/月,农村692元/人/月,较2024年分别增长5元和47元,城乡低保标准占比达80%。这一调整旨在进一步缩小城乡差距,确保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水平与经济社会发展同步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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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细化与区域统一:茂名全域(含茂南、电白、高州等区县)执行统一标准,城镇特困人员供养标准按低保1.6倍计算,达16608元/人/年(茂南区17232元/人/年),农村特困为13296元/人/年。补差水平城镇维持678元/人/月,农村提至380元/人/月,强化兜底保障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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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态调整机制:低保标准每年根据居民消费支出比例重新核定,2025年提标后,1月起未达标月份将补发差额。新纳入对象按实际批准月份计补,确保政策覆盖无遗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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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与政策依据:标准制定严格遵循《广东省社会救助条例》及省级民生实事要求,农村提标幅度高于城镇,推动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并与乡村振兴政策衔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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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与执行要点:居民可向户籍所在地乡镇政府提交书面申请,需提供收入证明等材料。民政部门通过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公示等程序审核,按月发放至个人账户,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照料费同步支付。
提示:低保标准随经济社会发展定期调整,建议关注茂名市民政局官方通知或社区公告,及时了解最新政策变动与申请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