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全国高考总分普遍为750分,由语文、数学、外语各150分及文科综合/理科综合300分构成。部分省份如海南采用“3+3+基础会考”模式,总分790分,山东则实行“3+X+1”方案(总分仍为750分),体现地区差异化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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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主流方案:绝大多数省份执行“3+文综/理综”模式,语文、数学、外语满分均为150分,文科综合(政史地)或理科综合(理化生)满分300分,总分750分。外语含30分听力测试,口试成绩仅作录取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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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特殊计分规则:采用“3+3+基础会考”模式,基础会考成绩按10%计入总分,使高考总分达790分。文科类考语文、数学(文)、外语、政治、历史、地理;理科类考语文、数学(理)、外语、物理、化学、生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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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新课改试点:新增“基本能力”科目(卷面100分,按60%折算计入总分),考试科目为“3+X+1”(语文、数学、外语+文综/理综+基本能力),总分仍保持750分。文综/理综满分调整为200分,基本能力测试引入选做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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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时间与科目安排:全国统考时间为6月7日-9日,语文、数学、外语、综合科目分时段进行。山东因新增科目延长半天考试时间,海南基础会考单独安排。
高考总分设计兼顾学科权重与选拔公平性,考生需根据本省政策精准备考。历史数据表明,总分差异主要源于新课改试点省份的探索性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