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分为合格性考试和选择性考试两种类型,其等级划分标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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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格性考试:
- 成绩信息以“合格”或“不合格”呈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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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择性考试(又称等级性考试):
- 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信息以等级形式呈现,分A、B、C、D共4个等级,D等为不及格。
- 原划分标准:
- A级:100分~90分
- B级:89分~75分
- C级:74分~60分(C级算及格)
- D级:59分及其以下(D等为不及格)
- 新高考改革后的选择性考试成绩等级转换方案:
- 成绩转换时以30分作为赋分起点,满分为100分。
- 每门科目按照考生的原始分数从高到低划定为A、B、C、D、E五个等级,各等级人数所占比例分别为15%、35%、35%、13%和2%。
- 将A至E五个等级内的考生原始分数,依照等比例转换方法,分别对应转换到100—86、85—71、70—56、55—41和40—30五个分数区间,得到考生的等级转换分数。
- 等级转换分数计算结果按“四舍五入”进行处理,以整数呈现。
总结: 广西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分为合格性考试和选择性考试两种类型。合格性考试成绩以“合格”或“不合格”呈现,而选择性考试成绩在新高考改革前以A、B、C、D四个等级呈现,改革后以A、B、C、D、E五个等级进行赋分转换。考生在查询成绩时,即可得到转换后的分数,不需要自行转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