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一级建造师考试后的审核流程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 成绩公布 :
- 考试成绩会在考试结束后的一定时间内公布,考生可以通过广东省人事考试网查询自己的成绩。
- 在线审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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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对全科考试成绩达到合格标准的考生实施在线人工核查。核查内容包括考生的身份、学历、工作年限等报名条件的真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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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需登录广东人事考试网“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业务办理系统”的“报考条件在线核查”栏目查阅本人审核结果。审核不通过的人员需按审核日志栏要求在规定时间内补充上传资料。逾期一律不予受理,并按审核不通过处理。
- 资格审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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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需准备以下材料进行资格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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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或学信网学籍报告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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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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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证明并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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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证明、社保缴费记录、劳动合同等(部分地区要求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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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增项人员需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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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业企业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高级职务职称证书(免二科人员提供)。
- 面试环节(如适用) :
- 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需参加面试,考察实际工作能力和专业水平。
- 考核公示 :
- 面试结束后,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会在官方网站上公布考核结果。
- 发放证书 :
- 考核合格的考生需缴纳费用并提交相关材料,如照片、体检报告等,以领取证书。
建议考生在整个审核过程中保持关注广东省人事考试网及相关官方网站的公告,确保及时获取审核信息,并按照要求准备和提交所需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