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第四章考点主要涉及税法概述及货物和劳务税法律制度,具体内容如下:
一、税法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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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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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人包括销售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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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规模纳税人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500万元及以下,一般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超过标准的企业和企业性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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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同销售情形包括委托代销、异地移送、自产或委托加工货物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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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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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生产(进口)环节征收,零售环节仅金银首饰、钻石及钻石饰品单独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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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用以旧换新方式销售的金银首饰,按实际收取价款确定计税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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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货物和劳务税法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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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特殊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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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规模纳税人 :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按季纳税)免征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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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纳税人 :销售自产、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集体福利等,需视同销售计算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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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口货物 :以报关进口当天为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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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税特殊情形
- 超豪华小汽车在零售环节加征10%消费税,单价130万元以上的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
三、其他重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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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扣缴义务人 :支付款项的单位和个人,如银行、保险公司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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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税计征方式 :从价计征(销售额×税率)、从量计征(如啤酒、白酒)及复合计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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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优惠政策 :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消费税的情形,高新技术企业、小微企业的税率优惠等。
四、典型例题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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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计算 :某建筑企业当月工程结算款120万元、抢工费8万元,材料支出46万元,员工工资28万元,应纳增值税=(120+8)×3%=3.8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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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税计算 :零售环节销售金银首饰,不含增值税销售额15万元,应纳消费税=15×5%+15×10%=2.25万元。
以上内容综合了教材重点及历年考试题型,建议结合练习题巩固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