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2024年职称评定新办法主要围绕评审依据、申报条件、流程优化及特殊群体政策展开,具体如下:
一、评审依据与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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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依据
依据《山东省审计厅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审计系列职称评价标准条件的通知》(鲁审字〔2022〕4号)执行,涵盖企业、事业单位等用人单位的审计类专业技术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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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范围
包括各类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人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的审计类人才,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及离退休人员除外。港澳台及外籍人员需符合相应职称标准,外省人才委托评审需提供委托函。
二、申报条件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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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与资历
需满足学历、工作年限及业绩成果要求,例如审计类职称评审强调专业实践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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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续教育
新增继续教育学时要求,确保申报者持续学习能力。
三、评审流程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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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化管理
实现申报、审核、评审、公示全流程可追溯,提升效率与透明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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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监督
加强评审专家管理,确保结果客观公正。
四、评价标准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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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导向
综合考量专业能力、工作实绩、科研成果等,突出实际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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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领域倾斜
对特殊岗位或领域人才给予加分或优先评审待遇。
五、高层次人才“直通车”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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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通车人员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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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有“山东惠才卡”或省内外院士团队核心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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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外博士后留鲁工作满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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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后出站后全职在鲁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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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条件
需遵守法律法规,具备岗位所需专业能力。
六、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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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要求 :需真实完整,包括学历、业绩、论文、专利等,论文发表或著作需符合专业领域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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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节点 :不同职称评审时间不同,例如建设工程高级职称评审结果已于2025年2月公布。
以上信息综合自山东省人社厅、省审计厅等官方文件及权威媒体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