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石家庄市关于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的最新政策,结合不同时期的调整,具体补助政策如下:
一、补贴范围及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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铅酸电池电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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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贴比例:产品销售价格(剔除折扣优惠后)的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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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贴上限:每辆不超过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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锂离子电池电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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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贴比例:产品销售价格的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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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贴上限:每辆不超过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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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活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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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阶段(过渡期) :2024年9月20日-2024年12月31日,执行旧车报废并换购新车的补贴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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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阶段 :2025年1月1日-2025年4月30日,延续补贴政策至细则印发完毕。
三、补贴对象
- 电动自行车旧车牌照注册在石家庄内的个人消费者。
四、补贴方式
- 由消费者自主选择购买新车,补贴金额从购车款中直接抵扣。
五、其他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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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车需为依法登记注册的合格产品,需提**品合格证、CCC证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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锂离子电池需符合《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蓄电池安全技术规范》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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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渡期内悬挂白色临时号牌的电动自行车可优先参与。
六、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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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贴仅限个人名下老旧电动自行车注销并换购新车,不可重复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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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补贴金额以实际购车价格和车型为准,超出补贴上限部分需自费。
建议符合条件的消费者及时联系车企或相关部门办理,避免错过补贴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