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汛期为 6月1日至9月30日 ,具体信息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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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范围
根据山东省官方文件及气象部门数据,山东省汛期统一为 6月1日至9月30日 ,其中7月1日至8月31日为主汛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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降水量特征
汛期降水量占全年总降水量的80%以上,2023年全省平均降水量达625.2毫米,较常年偏多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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灾害风险
汛期易引发内涝、地质灾害(如崩塌、滑坡、地面塌陷)及次生灾害(如高空坠物、树倒枝折),需加强防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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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依据
《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办法》明确规定了汛期时间范围,与官方文件一致。
总结 :山东省汛期覆盖全年6月至9月,主汛期为7月至8月,期间需重点关注极端天气和地质灾害风险。